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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稅法第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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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25條
臺北市國稅局
內容說明: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可依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向財政部申請國際運輸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10%,其餘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15%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並依所得稅法第98之1規定繳納稅款。
上開申請案件以往統由財政部賦稅署受理,因基於簡政便民及事權統一之考量,自本(96)年4月1日起授權由各地區國稅局受理。財政部於96年4月11日以台財稅第09604514270號令頒定「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計算所得額案件審查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俾利徵納雙方有所遵循。
其申請程序,應由外國營利事業自行或委託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代為申請,依式書具「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計算所得額申請書」,並檢附授權書正本、合約書影本(含原文本及中譯本)等文件乙份,郵寄至臺北市國稅局辦理(地址:臺北市108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審查原則及相關申請書表:
1.
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計算所得額案件審查原則
(財政部96年4月11日台財稅字第09604514270號令) [DOC]
2.
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計算所得額申請書
[DOC]
3.
授權書
(適用申請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 [DOC]
相關法條及解釋令:
一、
所得稅法
1.
所得稅法第25條(國際運輸等外國事業所得之計算)
[PDF]
2.
所得稅法第88條(各類所得扣繳之規定)
[PDF]
3.
所得稅法第89條(各類所得之扣繳義務人及納稅義務人)
[PDF]
4.
所得稅法第98條之1(境外營利事業稅款之繳納)
[PDF]
二、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1.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7條
[PDF]
三、
合併申報
1.
外商依第25條核計所得額者其非營業收入或損失之申報釋疑
(財政部72/10/19台財稅第37404號函) [PDF]
四、
經營國際運輸事業
1.
外國國際空運事業以其是否載運客貨出境決定應否課稅
(財政部70/06/20台財稅第35020號函) [PDF]
2.
境外國際運輸事業因船舶出租方式不同其核計所得之比率有別
(財政部74/11/15台財稅第24848號函) [PDF]
五、
承包營建工程
1.
依第25條核計所得者應就全部承包工程收入計算
(財政部74/05/17台財稅第16118號函) [PDF]
2.
外商在我國境內承包工程由國外採購材料等之價款仍應依法課稅
(財政部77/03/28台財稅第770526922號函) [PDF]
六、
出租機器設備
1.
外商將境內出租設備出售應依法納稅
(財政部68/04/20台財稅第32523號函) [PDF]
七、
提供技術服務
1.
外商取得我國公司使用秘密製造方法之報酬屬我國來源所得
(財政部54台財稅發第07859號令) [PDF]
2.
外商提供專利權取得之實施費用使用費非屬技術服務收入
(財政部68/03/08台財稅第31481號函) [PDF]
3.
外商依技術合作契約提供技術資料收取之酬金屬權利金性質
(財政部68/04/14台財稅第32336號函) [PDF]
4.
使用外商特殊技術給付之報酬屬權利金應依法扣繳
(財政部69/08/06台財稅第36533號函) [PDF]
5.
提供專門技術供獨家使用之報酬屬權利金
(財政部69/10/03台財稅第38301號函) [PDF]
6.
支付選美授權之報酬應按權利金扣繳所得稅
(財政部77/05/02台財稅第770006503號函) [PDF]
八、
人力派遣業
1.
外國營利事業經營人力派遣業務之收入無所得稅法第25條之適用
(財政部95/6/9台財稅字第09504530470號令) [PDF]
九、
合約展期
1.
境外事業因合約屆滿展期時仍須請准始可依第25條規定計算所得
(財政部88/07/19台財稅第881929181號函)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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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10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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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服務中心櫃台、遺產稅及贈與稅櫃台、外僑服務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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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地址: 10802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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