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適用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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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結算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網際網路申報之自繳稅款,但外僑及逾期申報案件除外。 |
| 二、 |
適用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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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當日24時前。 |
| 三、 |
適用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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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名義持有已參加金融資訊系統之發卡機構所發行的信用卡(每一申報戶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
| 四、 |
納稅義務人使用信用卡繳稅需支付發卡機構服務費,服務費收取標準請先洽各發卡機構,洽詢電話請詳見信用卡背面左上角。 |
| 五、 |
繳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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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持卡人(限納稅義務人或配偶)身分證統一編號、應自繳稅額、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將授權號碼填載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或鍵入申報軟體。 |
| 六、 |
授權號碼取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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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透過電話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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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電話語音號碼24小時服務專線(僅適用「按鍵式」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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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電話號碼8碼或7碼及金門地區,請撥412-1111轉166#或412-6666轉166# |
| (2) |
電話號碼6碼地區,請撥41-1111轉166#或41-6666轉166# |
| (3) |
外島(除金門地區外)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撥02(或04或07)412-1111轉166#或412-6666轉166# |
| (4) |
若納稅義務人就地之電話語音代表門號線路壅塞,可跨區撥號(02或04或07)412-1111轉166#或412-6666轉166#(以長途電話計費) |
| (5) |
國外地區請撥 886-(2或4或7)412-1111轉166#或886-(2或4或7)412-6666轉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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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語音系統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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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透過網際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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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發卡機構人工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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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納稅義務人如因特殊原因,以致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無法完成信用卡授權時,得於營業時間內向發卡機構申請人工授權。 |
| ‧ |
納稅義務人申請由發卡機構人工授權後,應於次一營業日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查詢授權號碼,將授權號碼填載於結算申報書或鍵入申報軟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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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授權資料變動申請及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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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或配偶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授權僅限一次,授權完成後,無法重複申請。 |
| ‧ |
授權完成後即完成以信用卡繳稅作業,如繳稅金額或納稅義務人有變動,得於信用卡繳稅截止時間前,於營業時間內向信用卡發卡機構申請取消授權,並於次一營業日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查詢確認授權已取消。若經確認授權已取消後,仍有應納稅額時,於信用卡繳稅截止時間前,仍得再次申請授權以信用卡繳稅,或改以現金、自動櫃員機、繳稅取款委託書或支票等方式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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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欲查詢參加金融資訊系統辦理以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之發卡機構,可參考網址 https://paytax.nat.gov.tw或撥打信用卡背面左上角的客服電話,向您的信用卡發卡機構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