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 |
服務科宣導股 |
| 年度 |
101年 |
| 月份 |
05月 |
| 第一項 |
| 標題: |
所得稅 |
| 內容: |
一、自10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99年度度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及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確認申報)。二、自10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IC卡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金融憑證為通行碼,可使用100年度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下載「本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滿20歲(含課稅年度中年滿20歲)且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子女,及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直系尊親屬」之稅籍、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參考,並以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三、100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經查對無誤,於101年5月1日至5月31日依規定繳稅或透過網路、書面回復確認,即完成結算申報。 四、自10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臨櫃申請查詢100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五、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報稅通行碼包括下列幾種:(一)網路申報作業:1、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IC卡。2、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網路銀行憑證、網路下單憑證、網路保險憑證等金融憑證。3、『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100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戶號』。(二)稅額試算服務作業1、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IC卡。2、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網路銀行憑證、網路下單憑證、網路保險憑證等金融憑證。3、『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六、即日起提供所得稅結算申報所需各項書表,請設籍臺北市之納稅人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或總局服務櫃台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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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項 |
| 標題: |
營業稅 |
| 內容: |
101年度3月份營業稅直撥退稅撥付作業,預計於101年5月15日撥入營業人指定之存款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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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項 |
| 標題: |
預防不法集團詐財 |
| 內容: |
為預防不法集團利用本局退、補稅名義詐財,特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本局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到金融機構之提款機操作退、補稅,籲請提高警覺,避免受騙上當,以免財物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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